冒充銀行工作人員實施詐騙男子獲刑六個月
  □記者 韓建東
  本報訊 臨高男子何傑(化名)冒充銀行工作人員,謊稱可以幫助信用卡用戶提高信用額度實施詐騙。近日,何傑被法院以信用卡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,並處罰金2萬元。
  今年29歲的何傑以前在屯昌從事裝修工作。2013年10月4日下午,何傑在網上使用其QQ賬號,冒充銀行工作人員,謊稱可以幫助對方提高信用額度,在網上發佈消息實施詐騙。屯昌居民占某信以為真,何傑從占某手上獲得了對方母親梁某的信用卡卡號、密碼、信用卡有效期等信息後,給自己的理財賬戶上充值1100多元。2013年10月13日凌晨,何傑以同樣方式騙得被害人林某的信任,何傑將林某信用卡上資金近5000元充值到自己理財賬戶中。
  沒有提高信用卡額度,賬戶內的資金卻被轉走,占某、林某先後報警。2013年11月,何傑涉嫌騙取他人銀行資金被屯昌縣公安局刑拘。案發後,何傑全部退贓。
  近日,法院審理認為,何傑的行為已構成信用卡詐騙罪。鑒於何傑有悔罪表現,且積極退贓,可對其從輕處罰。  (原標題:冒充銀行工作人員實施詐騙 男子獲刑六個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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